AOPA培训
2020-07-01
湖北无人机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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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PA培训
中国民用航空局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培训服务
一、行业前景
无人机及其应用是当代高新技术系统集成的产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无人机在民用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目前已被成功应用于低空航测、电力巡线、环境保护、水利监测、应急救灾、资源调查、森林防火、石油管线巡检、军事侦查等领域,越来越多的行业正希望用无人机取代传统的工作方式。
无人机的飞速发展造成了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的紧缺。据初步估算,我国到2025年需要的无人机操作维护等人员可达50万人。截止2019年12月30日的协会统计材料,无人机驾驶员全国只有近6万人持证上岗。由此可见,具备实际操作能力的无人机操控及维护人员将成为炙手可热的高薪人才,在我国就业形势异常严峻的大背景下,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将成为国家紧缺人才之一,专业无人飞机操控技能将显示出超强的竞争力。
二、就业方向
1、国土资源勘察、测绘、水资源勘察
2、航拍、数字遥感,空中监查
3、石油管道巡线、移动基站检查
4、电力线巡线、电力线架线、电力风车巡检
5、森林消防、林业监测
6、应急救援、公安反恐、缉毒监察
7、保险勘察、环保监测
8、交通路口监控、高速公路巡检
9、影视拍摄、广告拍摄、无人机表演
10、无人机试飞、无人机测试、无人机维修
………
三、管理机构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ircraft Owners and Pilots Association Of China,AOPA-China,简称中国 AOPA),是2004年8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民政部注册,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主管的全国性的行业协会。中国AOPA是国际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的国家会员,也是其在中国(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的唯一合法代表,代表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利益,接受国际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的监督、指导及相关规章约束。目前中国AOPA颁发的无人机驾驶执照在全球70多个国家通用。
四、法规文件
《360足球直播: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360足球直播》(民航发[2015]34号文件);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民航通告AC-61-FS-2018-20RS);
《轻小型无人机运行规定》(民航通告AC-91-FS-2015-31)
五、无人机分类
六、培训机构
湖北安防协会无人机分会会员中的培训机构均是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授权、中国AOPA协会(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审定合格的专业无人机训练机构。通过培训无人机技术、无人机行业应用、无人机操控等专业知识,协助学员通过民航局无人机飞行考试,取得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并引导学员成为无人机应用行业一流应用专才。
培训班拥有专业而且具有丰富经验的培训导师及飞行团队,实操全程采用培训机构自主研发的无人机进行真机训练,不需学员自带任何飞行器,训练过程中飞机损耗一律免责。
七、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无人机行业法规、无人机理论、无人机飞行、无人机行业应用等专业知识,培养学员无人机相关的航空理论知识和无人机运行实际操作技能,协助学员考核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全国统一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辅导学员成为无人机行业一流的应用专才。
八、培训内容
九、培训时间
1)固定翼15天,共96课时,全日制;
2)垂直起降固定翼20天,共145课时,全日制;
3)多旋翼20-25天,共145课时,全日制;
4)植保多旋翼20天,共104课时,全日制。
十、证书颁发
1、完成培训课程并通过考核的学员可取得无人机销售方出具的厂家培训证书。
2、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并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的学员,可取得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合格证。
3、证书类别与等级:III类固定翼超视距驾驶员、III类垂直起降固定翼超视距驾驶员、III类多旋翼超视距驾驶员/视距内驾驶员、植保V类超视距驾驶员/视距内驾驶员。
十一、报名条件
1)年满16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三年内无犯罪纪录;
3)身体要求: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心脑血管及精神类疾病,肢体无残疾,无不良嗜好;
4)心理要求:思维敏捷、动作协调、自控力强、心理健康;
※ 请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无人机驾驶员执照:
1)有品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飞行疾病的;
2)酗酒、吸食及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十二、报到需携带物品
1)身份证原件;
2)2寸白底登记照4张、电子照(尺寸要求:分辨率300,像素不低于413*626,高5.3CM宽3.5CM,1.5M以下);
3)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提供开票信息(注明开专票还是普票);
4)以下物品便于学习敬请自备:笔记本电脑、太阳镜、帽子等。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顺安 13329720768(微信同号)
办公电话:027-8786 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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